一、SA8000的背景
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SA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 ) 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等。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社会兴起了“反对血汗工厂”运动,要求跨国公司对其产品的生产过程负责,不得对劳工采取不人道的待遇。在这一运动背景下,由美国非政府组织“国际社会责任咨询委员会(SAI)” 在1997年8月制定了SA8000的全球首套标准体系,并在2001年12月发表了修订版SA8000。
SA8000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宪章(ILO宪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等核心条款,目的是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主要内容包括了不使用童工;不强迫劳动;为员工提供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以及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等;不歧视员工;不使用惩戒性措施;规定一周工作时间及加班可获得额外津贴;工资不低于法律或行业标准;制定公开透明符合社会责任与劳工条件的公司政策和管理体系等九个方面。其主要精神与我国的《劳动法》是基本一样的,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不受侵犯。
到目前为止,SA8000既没有被西方国家的立法系统所采纳,也没有被纳入到WTO框架体系和国际标准体系中。因而,既不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也不是强制性国际标准,而只是由民间制定的规范公司劳工政策的一套行为准则,由企业自愿采纳,通过消费者和企业采购商品的“权力”来保障实施。
SA8000出现以来,其概念日益受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关注,但获得其认证的组织机构并不多。截至2003年9月30日,共有36个国家的285家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获得SA8000认证证书。在这些组织机构中,既有生产型企业、专业外贸公司,也有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和政府部门。从国家或地区分布看,发达国家获得认证的组织机构数量远少于发展中国家。获得认证最多的国家是意大利(52家,占18.2%),其次为中国(45家,占15.8%),台湾只计(1家)。余下的国家和地区为巴西(39家)、印度(29家)、越南(29家)、巴基斯坦(18家)、泰国(7家)、法国(5家)、韩国(4家)菲律宾(4家)、英国(3家)、美国(2家)、日本(1家)。
根据广东省技术监督局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2月20日,中国已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共49家,其中广东31家。
二、SA8000对广东省出口影响的初步调查
据《广东海关要情》(658期)的反映,自SA8000标准出台以来,我省部分出口至欧美国家的服装、玩具、鞋类、家具、运动器材及日用五金等产品,已因不符合SA8000标准的要求而遭到限制。
据我们初步了解的情况,深圳市贸易壁垒申诉与调查办公室(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曾在2004年4月份接到几家企业反映因SA8000标准而被撤消出口订单的情况,这几家企业都是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又据中山市外经贸局和中山市检验检疫局在联合举办的“中山市出口企业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研讨会”上对参会企业的调查,有40%的企业估计将来出口受此标准影响,14%表示客户有要求提供SA8000认证,32%表示曾受到客户对其进行社会责任认证调查,12%希望申请SA8000标准认证。另向贸易类公司了解,广东省外贸集团经过对其属下20多家外贸公司调查后发现,该集团没有遇到被撤消出口订单的情况。广东省纺织协会也反映没有接到过企业这方面的投诉。
此次我们还对省技术监督局属下的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做了了解,该中心在2004年年初就已获取了“社会责任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标准”,他们将有计划组织省内的认证机构获取SAI的认可,成为该标准的认证机构,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价格合理的认证服务。
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我省目前出口企业因SA8000标准而受到影响并不严重,仍然属于个案。据我们向国家商务部了解,商务部曾在2004年5月份对全国做过专题调查,结果是SA8000并没有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这个结论与我们的初步判断是吻合的。但是,从某些反应的情况来分析,所存在的威胁不能轻视。
对SA8000标准给我省出口企业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待我们进一步做具体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三、措施建议
1、正确认识和对待SA8000标准。
SA8000是一种非官方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商务部介绍,目前全球有2700种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标准体系,而SA8000只是其中的一种。国家商务部对SA8000标准认证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支持企业增强社会责任建设的这一思路。商务部认为,近期外界对SA8000标准的宣传有炒作之嫌,很可能是由国外认证机构利益所驱动。从通过SA8000标准认证的统计看,目前获得认证的企业数非常少,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企业。而发达国家未获得认证的企业,却要求我国的供货企业必须获得SA8000标准认证,其动机值得深思:要么是与国外认证机构合谋获取巨额利润;要么是借社会责任标准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我们应客观审慎地对待SA8000标准认证。
2、加强对企业执行我国《劳动法》的宣传和监督。
现阶段我省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竞争方式主要集中在价格竞争方面,这些企业(包括外资企业)通常都不同程度地漠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提高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强度来追求效益,通过降低职工福利待遇等措施来降低生产成本,忽视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相应的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给国外的特殊利益集团施行以社会责任标准为名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可乘之机。从世界贸易组织的新一轮多边谈判内容看,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大势所趋。因此,我省应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真正发挥各级政府对《劳动法》的监督机制和执法功能。通过《劳动法》的宣传和监督,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改善企业的劳工待遇和工作环境,自觉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我省外贸出口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密切关注SA8000对我省出口的影响。
加强与海关、技术监督局以及各大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与协调,近期联合上述部门成立专题调研小组,就SA8000对我省出口影响做进一步的调研。同时,在各市外经贸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及时地掌握这一方面的动向。对发达国家将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及以SA8000名义进行不公平贸易问题要开展对策研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发达国家的不公平贸易。
4、研究外经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战略。外经贸不仅要追求进出口数量的增长,更要考虑与环境保护、劳动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面对着SA8000认证步伐的加快带给广东省出口企业劳动力优势可能丧失甚至变成劣势的负面影响,应积极研究对策,减少相关影响,要加快制定外经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