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ICTI所要求的记录:
1. 非管理部员工的工作时间应通过出勤卡、员工与管理层相互核实的记录文件(2.3)
2. 工资和补贴的发放记录(3.3)
3. 员工合同(3.5)
4. 提供法定福利的记录包括医疗保险、奖金、假期等(社会保险年检证3.8)
5. 向员工提供的工资清单(3.9)
6. 工人入职年龄记录4.2
7. 未成年工的就业记录4.6
8. 员工的年龄档案4.7
9. 分包商记录5.6
10. 保安人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与责任6.5
11. 纪律性罚款的记录(如有的话)6.6
12. 关于投诉的渠道和记录(如有)解约记录7.2
13. 管理代表与员工代表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的记录8.4
14. 有证据证明管理层对员工申诉或员工建议作适当的处理8.6
15. 用工记录如警告书,辞退单,罚款单、分配工作单(员工代表)8.7
16. 厂房所有区域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的记录9.4
17. 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9.5
18. 定期收集废弃物的记录9.10
19. 所有建筑物的形体完整性与结构完整性的专业评估记录9.11
20. 锅炉,无火压力容器,以及熔炉每年专业认证记录9.12
21. 楼面承载力专业评估9.13
22. (如有违规处罚)完成纠正措施的记录9.14
23. 饮用水检验结果的记录9.15
24. 保安人员接受职责和责任的记录9.18
25. 营救程序培训记录10.1J
26. 应急照明灯至少每月一次的保养与检察记录10.5
27. 紧急疏散演习的记录10.11
28. 电力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定期维护与保养的记录10.20
29. 正确操作与使用压缩气体的培训记录(如有的话)10.27
30. 管理和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员工完善的培训记录(化学品安全,电气接驳,电气接地,防火培训)10.31
31. 警报系统至少每月一次的保养和测试的记录10.32
32. 灭火器每月检查记录和每年由合格技术人员全面检查和维护的记录10.34
33. 使用灭火器员工的培训记录10.35
34. 其它消防设备每年例行检查和维护的记录10.37
35. EHS委员会每二个月召开例会的记录11.4
36. 所有员工岗前培训记录11.6
37. 新材料,新工艺潜在危险评估记录11.8
38. 员工的化学品安全培训记录11.11
39. 危险化学品清单及MSDS11.13
40. 紧急洗眼设备功能检查记录11.14
41. 事故或事故现象调查记录11.16
42. 所有员工接受机器安全防护方面的培训记录11.19
43. 有害能源控制的培训记录11.26
44. 有害因素评估记录(各项操作)11.29
45. 员工PPE的培训记录11.31
46. 吊车,吊机操作工的专业培训记录11.33
47. 密闭空间专业训练记录11.43
48. 叉车操作员安全培训记录11.45
49. 叉车每日外观检查记录及每年一次机械检查记录11.46
50. 有害废弃物出厂单据11.50
51. 生产过程废水排放许可证11.51
52. 化学气体排放年度检测报告11.52
53. (如生活污水排放系统不完善)污水排放许可证11.53
54. (如宿舍设施不良或未经妥善维修)建筑物评估报告12.7
55. 宿舍保安巡查记录12.12
56. 食堂执照12.14
57. 饮食服务人员饮食安全培训12.16
58. 饮食人员的健康记录12.17
59. 工人伤病记录及定期评估记录12.22
60. 急救和CPR培训记录音12.23
其中红色部分为ICTI所要求的培训;文字后数字为ICTI条款号
四、ICTI所要求张贴的标签:
1. 本规范需以本国语言张贴或可供全体员工查阅打印后张贴
2. 法定工作时间及工厂规定的工作时间应当张贴或可供全体员工查阅2.2
3. 用本国语言编写的关于工资与补贴的工厂政策或程序应予以张贴或可供全体员工查阅3.2
4. 工厂应有一种使用本国语言编制的关于歧视性问题的书面政策或程序文件,并公开张贴7.1
5. 建议张贴应急电话号码用使用方法,以便紧急事件发生时使用9.6
6. 吸烟区张贴吸烟区标志,危险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志9.19 自制或购置
7. 应指明紧急求助电话号码,并将其列入应急计划予以张贴10.1D
8. 应制定应急详细资料图解,在所有员工可看到的地方清晰展示图解10.1H
9. 撤离路线及紧急出口在紧急状态中仍应进行识别,紧急出口应有标识且在紧急事件时可见到标识志,应当在通向街道或其它车行区域的出口上张贴标识,以警告员工提防危险10.6购置
10. 标明紧急状态和紧急路线的疏散图,应以示意图的形式张贴在墙上10.8
11. 部门之间互通的门如果平日用作出口或可能被误认为出口,应当明确标示出10.9自制或购置
12. 凡使用存放易燃物可燃物的地方,以及明火可能导致危险的地方,都应标示并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10.17购置
13. 存放易燃物品的容器应贴有以本国语言书写的内容说明及危险警告标识10.16自制
14. 热工作业的危险场所应张贴适宜的警示,如“未经许可不准在此进行热工作业”等10.26自制
15. 应在危险化学品容器(包括压缩气瓶)上的明显位置用中文清晰标明内容物质,所有储存气瓶的地方应经过正确的选择和构建,可适当的识别,设置适当的警告标示,有保安措施。10.27自制
16. 灭火器上应当有明显的标识以供急用,消防竖管和消防软管应当可以清晰的识别10.33自制
17. EHS程序应当用本国语言书写并张贴公布或供全体员工查阅11.2
18. EHS规章,安全操作程序,EHS活动以及与其工作有关的其它EHS知识可采用出版简报,发布张贴公告等信息沟通在工作场所普及11.5视情况
19. 进入工厂的所有盛有化学品的容器都应当附有标签,注明物质名称、危害性、储运需知,可采用符号或本国语言书写11.9自制
20. 应在明显位置标明紧急洗眼设备和淋浴设备的所在地点11.14自制
21. 储存罐、加工管道、有害物管道化学品流量阀门均应附加标签或色标(物质名称)应将所明标签及其含义加以张贴公布。除色标外,阀门连接器和喷嘴等其它关键部位也应加以标识以便识别11.15可不适用
22. 所有的开机、关机控制器上都应贴有标示功能的标签,并根据其功能用不同颜色加以标识11.21自制或购置
23. 设备保养时应挂上停机警示牌说明切断能源的原因11.25自制或购置
24. 一般区域或工作点应设有明显标牌,以说明员工在该地方应按规定佩戴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类别11.32自制或购置
25. 吊车、吊索以及吊机一经发现有损坏或缺陷应停止使用,并标注出“待维修/更换”的字样11.34自制或购置
26. 所有吊车、吊索以及陈述吊机上均应在明显部位标注出最大承载量11.35自制
27. 损坏的梯子若要修复后再使用,应当在上面标注或标签,示明“有待维修/更换11.40自制或购置
28. 所有密闭空间外必须有紧本国语言书写的警告声明“密闭空间,遵守进入程序”11.44自制
29. 叉车作业场所若可能出现行人,应当设置“停止”标志、交通镜及限速标志11.47可不适用
30. 所有的废弃物储存桶上都应贴上标有“有害废弃物”字样的标识,此外还应加贴警示标志。废弃物储存的地方应当有适当的清洁设备及灭火器并张贴有相关的标识11.49自制
31. 工厂应当有一套要求住宿员工以及访客遵守的宿舍管理通则,并以本国语言制定并公开张贴12.8可不适用
32. 如15分钟路程内没有紧急救护设施,则应清楚最邻近救护设施的地点、距离和到达该处所需的实际时间,并将所有并数据公开张贴12.21自制
33. 急救站应贴有急救站标志12.24自制或购置
34. 工厂应当将医疗废弃物与其它废弃物隔离开来,可通过按类别加以标识。针头的处理应当是将针头放入容器中且容器上贴上表示“内含尖锐物”的标签12.26自制
五、 ICTI所要求的文件:
A组织结构|B人数/使用语|C生产工序类型|D楼层平面示意图
1. 有关工时和加班时间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序文件2.1
2. 有关工资和补贴的书面政策和程序文件3.1
3. 招工最低年龄的书面政策4.2
4. 禁止强迫劳动的书面政策5.1
5. 禁止使用囚工及分包囚工的政策或程序文件5.6
6. 禁止精神或肉体虐待的程序文件6.1
7. 反歧视的书面政策或程序文件7.1
8. 关于EHS及工作条件的政策声明9.1(程序文件)
9. 火灾危险和应急准备计划10.1
10. 搜寻及营救程序10.1J
11. 关闭设备程序10.1K
12. 消防程序10.2
13. (建议)电气布线、电子设施维护、保养的程序10.20
14. 热工作业许可的程序文件10.26
15. 便携式灭火器检查.保养及灭火器再充装的管理制度10.34
16. 有害能源控制程序11.25
17. 进入密闭空间的书面政策或程序11.42
18. 宿舍及其相关设施及时清洁控制程序12.4
19. 宿舍管理制度12.8
20. 紧急医疗处理的书面政策或程序12.20
21. 体(血)液传播病源控制程序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