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方必须制定强制性的安全培训计划,使员工能够识别内部阴谋、保持产品完整性以及核查未获授权出入人员(阶段 1 - 安全标准,必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 除了警卫之外,厂方还须指定某些特定员工(如生产线主管)参加基本安全程序培训。应当确立一套表扬/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在发现违反安全措施或守则事件时主动通知主管、警卫和执法机构。
· 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哪些员工曾接受安全培训,并了解报告违反安全措施或守则事件的正确程序。
· 必要的培训程序包括:
o 识别内部阴谋:员工应当保持警觉,留意同事或其他未获授权人员是否计划或企图作出以下行为:
- 将未获准的有毒物质、爆炸物、武器或其它危险物放入产品、货物或工作场所中
- 毀坏货物或产品
- 偷窃
- 以破坏性或危险方式,或任何其它不符合生产程序的方式使用物料
o 维护产品完整性:员工应该积极保护产品和货物,使其不受毀坏或破坏。员工应该确保产品由获授权人员以适当的方式处理和存储。
o 核查未获授权出入:必须指示员工:如果在厂房发现没有佩戴员工证件或访客证的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保安人员或主管。如果发现有员工在限制区域内出现,而该员工并非于此区域工作,也应当立即报告保安人员或主管。
· 安全培训应该包括已确立的“威胁意识”计划,指导员工如何识别恐怖分子和非法走私者的威胁。
o “威胁意识”计划应包括例行的简短说明以及发放备忘录,详细说明物流链上的走私动向、抢夺以及恐怖威胁的相关信息。收发货区域的员工以及要接收和打开邮件的员工应接受额外培训。
附加安全建议(标准 1):
· 厂方应当建立安全培训计划的文档,便于日后核查。员工须在培训参加者名单上签名(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L)。培训前应准备培训议程(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M)。
· 建议在“新员工培训”期间进行安全培训,并在消防演习之前或之后举行每半年一次的复习培训。
· 为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培训内容,员工须完成简短的测验,并将测验结果存放在员工档案中。(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N)
· 进行安全培训时,厂方应采用启发性的教学方式,包括互动练习和角色扮演,确保员工在培训时不是消极接受而是积极学习。
· 厂方应该提供突发事件应对培训。每当发生违反安全措施或守则事件,应将事件告知所有员工,让他们从实践中学习如何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 厂方应确保警卫接受特殊培训。培训应由提供警卫的机构进行,或由专门从事保安人员培训的第三方进行。培训范围应包括:
o 工作分配与岗位职责
o 血源性病原
o 炸弹威胁
o 通信
o 公司介绍和政策
o 心肺复苏术
o 人群控制
o 客户服务和公共关系
o 工作场地的差异
o 应急反应程序
o 道德规范、诚实、职业形象以及适当的行为
o 火灾预防与控制
o 灭火设备
o 急救
o 骚扰和歧视
o 信息安全
o 证据法
o 有关安全的法律信息
o 锁和钥匙的控制
o 个人安全的性质和角色
o 笔记/报告编写
o 巡逻技巧和监察异常情况的方法
o 实体安全和出入控制
o 保护事故现场
o 安全意识
o 保安意识
o 滥用资源
o 保安技术
o 证据
o 防盜
o 交通控制和停车场安全
o 城市恐怖主义
o 使用武力和武力持续工作场所暴力
(二)厂方必须通过奖励措施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程序。(阶段 3 安全标准 - 必须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 须表扬向管理层报告可疑事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安全计划。发现可疑纸箱的员工、发现并报告内部阴谋的员工,以及向保安人员报告厂房内不明身分人员的员工,均应表扬。
· 以下为几种表扬方式:
o 授予员工“每月最优秀员工”称号
o 在员工大会上将员工树立为榜样
o 准予员工额外的带薪休假
o 给予非金钱的奖励(如赠品、电影票等)
o 其它奖励
附加安全建议(标准 2):
· 厂方应努力使每个员工参与创建安全的生产环境。应当不断强调:安全问题关系到厂房中的每个人,如果厂内出现危险货物,员工的工作会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最重要是向员工传达一个信息:安全是集体努力的结果,管理层一直支持增强安全计划。
“教育和培训”附加安全建议
· 工厂应该設有方便的举报箱,员工可以匿名举报可疑事件。
· 厂方应指定高层员工随时关注海关计划、新法规、恐怖威胁级别以及安全技巧的最新发展。鼓励该人员参加研讨会。
· 厂方应该加入对他们开放的安全计划,例如地区和行业安全计划。这些计划提供了良好的培训机会,以及了解最新(安全)动态的机会。
· 厂方应对其安全实践进行内部审查,保留审核结果和相应的纠正行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