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的成功建立在从 1962 年创立以来一向秉持的以下三个基本信念:
尊重个人
服务顾客
力求卓越
沃尔玛一向以反映这三个基本信念的方式来经营,也期望 Wal-Mart 的供货商在承包、分包和其它业务关系上恪守这些信念。此外,由于 沃尔玛供货商的行为可能会影响 沃尔玛及其声誉,因此沃尔玛要求其供货商、和供货商的承包商共同遵守这些标准。
沃尔玛的供货商应遵照以下的聘雇规定。
报酬:供货商应遵照其营业地的地方及国家法律规定,或该国盛行的地方标准 (如果盛行的地方标准较高的话),提供他们雇员合理的工资及福利。
工作时数:供货商应遵守其营业地的地方标准和适用法律,采用合理的雇员工作时数。供货商的雇员每 6 天不得工作超过 72 小时或每个连续的24小时周期内总工作时数不得超过 14 小时。供货商之工厂应该朝每一工作周 60 小时的目标努力。沃尔玛不会采用那些经常要求员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数之外工作,而没有依法给予适当的报酬的供货商。雇员应被准予合理的休假天数(至少每 7 天有一天休假日)和请假权利。
强迫或囚禁劳工:沃尔玛不允许强迫或囚禁劳工的情形。
童工:沃尔玛不允许使用童工。沃尔玛不接受使用童工的供货商或分包商之产品。不得雇用任何年龄小于制造业司法所规定的人员。无论如何,供货商及其分包商皆不得雇用年龄小于 14 岁的工人。
歧视/权利:所有聘雇的条件皆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而非个人的特征或信仰。Wal-Mart 会选择那些不因种族、肤色、国籍、性别、性倾向、宗教、残障或其它类似因素而歧视他人的供货商。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供货商应尊重雇员是否参加任何团体的自由,只要这类团体在他们国家是合法。供货商不得干涉、阻扰或禁止这类合法的活动。
移民法和政策的遵守:供货商仅能够雇用或使用有工作证的合法工人。在批准工人工作之前,供货商必须审核他们的工作证正本 (非复印件) 以确定所有工人的合法身份。务必实施工人合法身份确认手续。供货商必须经常审计雇员代理机构,监督政策的遵守。
工作环境:制造 沃尔玛销售商品的工厂应该提供适当的医疗设施,并确保所有的生产和制造程序是在合乎工人健康、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保安:供货商应在所有的制造工厂和仓储设施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并实施供应链保安程序以预防非列于货单的货柜混入出口货运 (如禁药、炸药、危险生化物品和/或其它违禁品)。此外,每个制造工厂和仓储设施必须有书面的保安程序,并保存管制程序实施纪录以兹证明,并避免无托运单货物流入。
关心环境:我们鼓励供货商减少包装并使用可回收和无毒性材料